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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上半年全校科研业绩统计的通知

时间:2018-06-11   来源:    阅读:

各位老师:

2018年下半年学院科研业绩的汇总统计工作于本通知发布日开始,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统计时段:201811――630日。

二、统计对象:全院在编人员。

三、统计内容:论文、著作、教材、科研获奖、知识产权、成果应用、美术作品、项目等。

四、此次统计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修订)》(浙树办科〔201318 号文件)和《调整科研奖励、科研业绩和项目认定的补充规定》(浙树办科〔 201716 号)执行。一级、核心期刊和一级出版社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16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核心期刊目录(最新版)、国家一级出版社目录(浙江大学出版社定级最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五、被SCISSCIEIA&HCIISTPISSHP收录的论文将委托浙江大学图书馆统一检索。教师个人已开具论文收录证明或在网上已查询到收录情况的,可先用于科研业绩填报。

六、科研业绩统计继续在科研系统上进行。科研系统有关说明如下:

1.从浙江树人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http://portal.zjsru.cn)进入,登陆科研系统今年所属学院有调整的老师请先在系统中个人信息中更改所属学院。

2.科研成果和项目由第一作者或负责人来填报,并上传电子版支撑材料(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的封面、扉页、目录及有关页面;成果获奖、知识产权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项目的合同书或结题证书、到款证明。),其他人员不再填报,请成果和项目成员间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学生论文和项目由指导老师或第一指导老师填报。第一单位为外单位的成果和项目,由我校参与人员填报。

3.成果和项目填报完毕后,请及时提交给科研秘书,如有问题及时联系项露芬,电话:内线87142,外线:8829714213486159792)由科研秘书审核完成后提交给科研处成果管理员。

请各老师尽快填报,务必于2018619日前将科研业绩填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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